潜江市中心医院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实 施 方 案
根据潜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卫发[2014]21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改革创新,严明行业纪律,强化行业监管,严查违规问题,集中力量,坚决解决一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1.全面清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自立医疗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重复收费等价格违规违纪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活动
2.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切实降低中标药品的虚高价格。保障常用药、廉价药和急救用药的供应使用。
3.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工商、药监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三)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4.深化院务公开,大力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推广黄石市中心医院便民惠民经验,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医务人员从业“八项严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药事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使用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严格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准入,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落实医院处方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检查和抗菌药物临床用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控制药占比。加强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全面推行合理用药电子预警,建立开方用药公开制度,对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违规问题公开曝光。推行安装防统方软件,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要求。
6.落实医德考评办法,严格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德考评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医院先进典型,持续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医务人员和医院良好形象。
(四)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7.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个人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赞助的学术会议、外出培训考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九不准”,严查基本建设、药品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等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将向医院、科室及医务人员行贿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主动与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合力。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反商业贿赂思想防线。全面推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三、活动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到2014年11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2014年4月中旬)
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向社会作出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投诉邮箱,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通过媒体和自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措施,在全市营造有利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4年4月下旬-6月中旬)
各科室要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公开承诺深入查找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查找问题要具体、要脸红、要出汗,要重点查找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落实(2014年6月下旬-11月上旬)
及时收集、整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科学分类,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式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整改到位后要通过直接回复问题提出人或向社会发布新闻等形式及时反馈。要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2015年还将开展“回头看”,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总结提高(2014年11月中旬)
各科室要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转化为行风建设的制度规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一批、新建一批能用、管用、好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廓清行业风气,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改进行业作风,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要强化管理,医院成立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院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医疗服务乱收费等问题将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巡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备案管理,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三)严肃查处行风案件
各科室要建立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每周有抽查、每月有检查、每阶段有通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行风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违纪违规的医务人员要公开点名道姓进行曝光,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突出重点积极宣传
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我市卫生九件惠民实事的推进,全面、深入宣传卫生惠民举措和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成就。以“三项典型”和“十大典型”系列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展示我市卫生系统新风貌。稳妥做好重大行风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报道,向全社会表明卫生系统惩贪肃纪的勇气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