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 患者版 > 医院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院被纳入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2-09-10    阅读量:       来源:admin


按照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自2012年9月10日零时起,全省20个县市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我院被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

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着重完成六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改革补偿机制。2012年9月10日起,试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查费,在原收费标准的基层上,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住院诊查费提高33元,价格上调的部分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同时在9月30日前确定不少于50个病种种类,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规范药品采购、配送和使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总数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增补药品(484种)的40%,抗菌药物采购品种数量不得超过35种。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确保不出现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现象。二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核定岗位,实行岗位管理。实行医院自主确定岗位,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制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三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强化对医院的评价与考核。四是提升市域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配置;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行便民惠民措施。五是建立医疗机构上下联动机制。六是加强监管。实行全行业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为了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我院成立了由凡启明院长任组长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9月7日下午,召开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动员会。会议由凡启明院长详细解读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发[2012]87号),传达了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了9月10日零点即将启动的取消药品加成、调整诊疗(查)费改革工作。

凡院长强调,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行动,全心投入到医改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领会医改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